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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二十一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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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凯里市三棵树镇柏松铅锌矿未修建截洪沟、水土流失区域未及时修复,未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整改任务(对应州级整改方案第二十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反映。联系电话:0855-8655039;地址:凯里市友庄路12号。

附件: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二十一项)完成情况表.docx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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