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改革部署,规范我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强化项目评审、论证的技术支撑与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专家。
一、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4〕5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5〕15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黔东南州内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二、征集专家专业领域
规划类: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等;
土地资源管理类:国土资源调查、耕地保护、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评价等;
建设用地整理类: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建设用地再开发、土地利用优化配置等;
生态修复类:土地复垦、地质勘查、水文、土壤、环境、生物等;
资金管理类:投资咨询、评估造价、投资融资、财务管理等;
产业发展类:经济地理与区域发展、乡村产业规划等。
三、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原则上需具备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如注册执业资格);
(三)熟悉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行业动态;
(四)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外业实
地踏勘、审查及培训等工作;
(五)所在单位支持其参与专家论证活动,且本人能及时参与论证活动。
四、具体程序
(一)提出申请。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的方式。
(二)资格审核。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以电话方式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黔东南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在《黔东南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专家申请表》中出具审查意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相关程序处理。
(二)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邮寄或送至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南楼503办公室。
地 址:凯里市友庄路12号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南楼503办公室;
邮 箱:723482432@qq.com;
联 系 人:王郴;
电 话:0855-8655087。
附件:黔东南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专
家申请表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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