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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从江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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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从江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从府呈〔20251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从江县丙妹镇大塘村的集体农用地0.3689公顷(耕地0.1363公顷〈旱地0.1363公顷〉、林地0.0784公顷、其他农用地0.1542公顷)及集体未利用地0.18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55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5556公顷。

二、你县(市)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应按照《森林法》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后方可使用。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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