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从江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从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从江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从府呈〔2026〕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将从江县谷坪乡平友村的农用地0.0576公顷(耕地0.051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1公顷)、未利用地0.02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85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852公顷。
二、你县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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