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新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施行。为确保新法顺利落地,增强基层群众和相关从业者对矿产资源保护及合法开采的认识,近日,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将新法规知识带到乡村一线,同时强化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次送法下乡活动中,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深入各村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村民详细解读新矿产资源法的重要条款和变化之处。
在宣传过程中,结合矿产资源领域执法工作以往发现的突出问题着重强调“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开采均属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新矿法对非法采矿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非法采矿将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并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经典案例剖析等,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整治氛围。
此次送法下乡宣传活动是黄平县自然资源局落实新矿产资源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推动乡村地区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相关活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促进了地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持续好转。
下一步,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将在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矿产资源领域执法巡查力度,保持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切实守护好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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