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近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东南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了我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序幕。
《方案》强调,以“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自然资源清单为依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落实产权主体为重点,着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依法行使所有者权利,实施有效管护,强化考核监督,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方案》明确,试点主要任务是针对土地、矿产、水、森林等自然资源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一是明确所有者职责履行模式。探索本级政府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二是编制州级自然资源清单,明确代理人权责。三是依据委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四是探索土地、矿产、水、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代理履职目标和工作重点。五是完善委托代理配套制度。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黔东南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试点工作。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及时做好试点工作资金预算。三是充分发挥技术单位技术优势,尊重首创精神,健全激励机制。四是严控质量,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成果数据真实、可靠。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动试点工作,把“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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