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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自然周记2024.12.09—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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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12.15

主要内容提要  

1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洋到凯里市华凯项目调研征地拆迁、规划道路调整以及公园建设有关工作

2

州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州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3

业务知识小课堂——国土空间规划篇(三)

工作动态

12月9日


01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森主持召开州农科所片区征拆补偿资金调查核实统计及审计工作推进会。州局开发利用科、州自然资源储备技术服务中心,凯里市西门街道、湾溪街道以及第三方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02

 12月9日至10日,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石承波到雷山县、三穗县和黎平县督导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分别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雷山县、三穗县、黎平县局以及项目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12月11日


01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洋到凯里市华凯项目实地调研征地拆迁、规划道路调整以及公园建设等有关工作。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森,州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王旭,州局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02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杨林主持召开全州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州级复核技术单位作了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要点培训。省级耕地保护指导组,州局调查监测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监督科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股(科)室及县级作业单位有关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03

 州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龙家植到黄平县督导生态环境督察指出问题整改以及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州局生态修复科、建设项目管理科有关同志参加。

04

• 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黄勇到雷山县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国土变更调查、林权登记等工作,并开展预防提醒大约谈。州局确权登记科、生态修复科有关同志参加。

12月13日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维弟到凯里市开怀街道、下司镇、舟溪镇督导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图斑整改等工作。州局执法监督科、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同志参加。

县市动态

12月11日


01

• 剑河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林到久仰镇督导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及久仰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02

 天柱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大伍到社学街道、渡马镇、蓝田镇督导耕地占补平衡以及流出图斑恢复整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渡马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12月12日


01

• 12月12日至13日,锦屏县委书记舒健到铜鼓、钟灵、固本、启蒙、平略等乡镇调研督导耕地流出图斑恢复整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02

 从江县委书记侯美彪,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建强到县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调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高瑞,副县长刘芳,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03

 天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用华到蓝田镇调研耕地保护、秋冬种、产业发展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蓝田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04

锦屏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以东到启蒙镇督导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副县长杨声栋,县自然资源局、启蒙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05

 镇远县政协主席王冬梅到尚寨乡督导耕地流出图斑恢复整改工作。县人大副主任卢晓清、政协副主席谭胜勇,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12月14日


• 天柱县委书记赵明波到渡马镇督导耕地保护有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12月15日


• 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益民到蕉溪镇督导耕地保护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业务知识小课堂

——国土空间规划篇(三)


1.中心城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相关控制区域包括城市的新城、新区及各类开发区,组团式城市的主城和副城等,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城镇建成区。

2.主体功能区: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要功能、实施差别化管控的空间单元。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可划分为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3.城市化发展区;指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集聚人口和产业能力较强的区域。

4.农产品主产区:指农用地面积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区域。

5.重点生态功能区: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生态脆弱区域为主的区域。

6.国土开发强度:建设用地总规模占行政区域陆域面积的比例,建设用地总规模是指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之和。

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建制镇、村庄面积之和,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对应201、202、203中的建设用地。

8.常住人口规模:实际经常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数量。

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10.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城市、建制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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