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12.29
主要内容提要
1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到雷山县督导耕地保护工作
2
喜讯一!州自然资源局荣获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普工作业绩突出单位
3
喜讯二!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中心、锦屏县自然资源局荣获2024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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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小课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篇(二)
工作动态
12月25日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县长级干部王文云带队到三穗县灵山村、苗鸟村督导驻村帮扶、耕地保护等工作。州局机关党办负责同志参加。
12月26日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维弟到麻江县宣威镇参加宣威水库工作调度会。
12月27日
•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三级调研员颜波带队到雷山县督导耕地恢复整改、变更调查等工作。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佳,雷山县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喜讯一
•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普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的通知》,州自然资源局荣获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普工作业绩突出单位,是唯一获得表扬为科普工作业绩突出单位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李健同志荣获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普工作业绩突出个人。
喜讯二
• 近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印发了《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通报表扬2024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群测群防员的通知》,我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中心、锦屏县自然资源局荣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陆金运、卢可忠、石承波等3位同志荣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张忠全、石文刚、姜显盛、杨春、龙景华、杨昌国、杨应国、石胜华、周光祖、姚登学、杨再书、姚登华、邰金培等13位同志荣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优秀群测群防员及报灾立功群众。
县市动态
12月23日
• 丹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先勇主持召开丹寨县耕地保护工作调度会议。会上,县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作了发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万政出席会议,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及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工作专班有关同志参加。
12月24日
• 丹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先勇主持召开丹寨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规划方案专题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贵州丹寨万达小镇悬挂式轨道飞梭PRT游览交通系统一期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个人建房规划设计方案。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特邀专家,县有关部门、企业负责同志参加。
12月27日
• 天柱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大伍到石洞镇黄桥调研指导耕地保护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业务知识小课堂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篇(二)
一、临时用地: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二)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
三、临时用地审批: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市级或者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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