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0—2025.03.16
主要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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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州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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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驻点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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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动态
3月11日
• 3月11日至13日,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黄勇带队到锦屏县、榕江县、施秉县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验收工作。现场抽查锦屏县茅坪镇新建村和阳溪村、大同乡稳江村和平阳村,榕江县古州镇料里村和高文村、栽麻镇丰登村和八匡村,施秉县白垛乡白垛村和石家湾村、牛大场镇吴家塘村。州局确权登记科,锦屏县、榕江县、施秉县自然资源局,相关技术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 为确保如期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州自然资源局邀请省级审查组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并组织16个县(市)自然资源局开展驻点集中办公,力争3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3月12日
• 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光杰带队赴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对接工作,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党委书记、厅长周宏文主持座谈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兵及总规划师、办公室、耕保处、地勘处、矿业权处等有关处室,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陈曦,州政府及州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参加。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维弟带队到凯里市、施秉县调研指导“大棚房”整治回头看工作。州局督察科、州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凯里市、施秉县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相关镇(街道)负责同志参加。
3月13日
• 州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发展银行黔东南州分行组织召开黔东南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业务联合培训会。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副主任司泽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粮棉油与产业客户处处长李长刚进行现场指导。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森及耕保科、生态修复科,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县(市)支行及项目参建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3月14日
• 2025年全州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会议召开。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洋出席会议,会议由州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杨林主持。会上,何洋同志传达州政府主要领导赴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对接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做工作强调,州局各分管同志作业务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2025年全州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要紧紧围绕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新增违法占耕行为存量问题整改、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水下地形测量、林权数据整合以及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8个方面,尽早谋划安排,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全州自然资源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实绩。
会议邀请省地矿局101地质大队、省有色和核工业地质局六总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凯里分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州局党组成员及县级领导干部,州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各县(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县市动态
3月13日
• 麻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姜耀专题调研耕地“大占补”后备资源摸排和项目立项情况。麻江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龙山镇、贤昌镇、金竹街道,国土开发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3月15日
• 剑河县委书记杨胜朝到磻溪镇、敏洞乡调研耕地保护等工作。剑河县相关部门、磻溪镇、敏洞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3月16日
• 榕江县委书记徐勃到车民街道、寨蒿镇、朗洞镇调研耕地保护等工作。榕江县相关部门、车民街道、寨蒿镇、朗洞镇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3、【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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