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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自然周记2025.04.21—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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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2025.05.05

主要内容提要  

1

     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到我州抽查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2

      州自然资源局联合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开展第56个世界地球日“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

3

      州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州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

4

       普法小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抵押权(三)

一、工作动态

4月22日


•    州自然资源局联合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开展第56个世界地球日“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杨林,局四级调研员石承波,局法规科、地勘科及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参加。

•    4月22日至24日,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张海峰到我州抽查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黄勇,局确权登记科有关人员参加。

4月28日


•    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黄勇主持召开全州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整改工作视频会议。局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同志及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技术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    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石承波主持召开全州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工作会。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有关同志,局地勘科全体人员参加。

•    州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石承波主持召开全州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会议传达省、州领导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2025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局地勘科、地灾防治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同志、地灾防治股室(中心)全体人员及驻县技术保障工作组人员参加。

4月29日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佳带队到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考察学习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州财政局、农发行黔东南州分行,局耕保科、生态修复科,黎平县、锦屏县、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参加。

•   4月29日至30日,州自然资源局赴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交流学习万古金矿探矿工作先进经验。

4月30日


•    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佳到局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局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

二、县市动态

4月21日


•    施秉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甲乙到城关镇伍旗村雷洞沟地质灾害隐患点调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月27日


•    施秉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家彬到牛大场镇专题调研地质灾害搬迁及水库防汛备汛工作。

4月29日


•    丹寨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兴标主持召开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暨业务培训会。

4月30日


•   黄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奇到县自然资源局调研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抵押权(三)

1、【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2、【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4、【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5、【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6、【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7、【抵押权对新增建筑物的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8、【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行效果】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9、【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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