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 办法(试行)》《黔东南州联合测绘中介机构名录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467054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09 17:25:29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 办法(试行)》《黔东南州联合测绘中介机构名录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10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和政策解读的通知》精神,经核查,我州《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8个文件的通知》(州工改办〔2020〕8号)中,部分内容与“多测合一”改革最新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8个文件的通知》(州工改办〔2020〕8号)中第二、第三个附件(即《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黔东南州联合测绘中介机构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废止。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遵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和政策解读的通知》贯彻。
特此通知。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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