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伦林权证作废公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8827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27 10:36:59 | |
文 号: | SBBDC20220127-04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李顺伦林权证作废公告 |
李顺伦林权证作废公告
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4)施行初字第5号撤销施秉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10日为李顺伦颁发的施府林证字(2009)第5226230201659-1/1号林权证,坐落施秉县牛大场镇山口村街上组,小地名尖坡,面积40.10亩。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林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告期为2022年01月27日至2022年02月23日。
公告期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向施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局登记中心将该《林权证》作废。
施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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