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长华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镇远县)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0293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20:07:43 | |
文 号: | ZYBDC20250610-01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饶长华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镇远县) |
关于饶长华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镇远县)
编号:ZYBDC20250610-01
经审定,镇远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服务中心拟对饶长华名下的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权利人饶长华(未婚、无子女)于2024年2月16日去世。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饶长华的父亲饶必杰(已于1989年7月2日去世);饶长华的母亲田维芝。现田维芝申请对该不动产权进行继承转移登记。为确保权属归属无异议,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855—3870615
序号 |
权利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用途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号 |
备注 |
1 |
田维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西秀街朝阳坝头道河廉租房2幢1单元6层B号 |
住宅 |
建筑面积:49.69平方米 |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被继承人生前持有《镇远县出售廉租住房合同书》 |
公告单位:镇远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李岚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镇远县)
下一篇:
榕江县林权证遗失(灭失)声明(龙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