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吴晓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1197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04 17:01:49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黄平县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吴晓春) |
黄平县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吴晓春)
(2025)32号
经审定,黄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拟对吴晓春名下的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权利人吴晓春已于2024年11月10日死亡遗留不动产情况:1.位于黄平县新州镇飞云大道和谐家园A栋4-401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黄房权证黄平县字第201100610号,权利人为:吴晓春。根据继承人李娟等人提供的《放弃继承权申明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该不动产由吴韦锌、吴昱程继承所有。现予公告,公告期30天(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3日)。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黄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855-3932051
特此公告
黄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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