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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鹏程、邓燕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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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92905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7-08 16:01:25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榕江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鹏程、邓燕梨3)

权利人  王鹏程/邓燕梨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古州镇东滨江大道内侧锦州新城(B区)E座栋5单元5-3-2  不动产权证号:黔(2019)榕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523号,面积为:143.96平方米的不动产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鹏程/邓燕梨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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