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鹏程、邓燕梨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2905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08 16:01:2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榕江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鹏程、邓燕梨3) |
权利人 王鹏程/邓燕梨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古州镇东滨江大道内侧锦州新城(B区)E座栋5单元5-3-2 不动产权证号:黔(2019)榕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523号,面积为:143.96平方米的不动产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鹏程/邓燕梨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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