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关于阳昌职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4840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11 11:21:4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榕江县关于阳昌职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榕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55-3921366。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阳昌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榕江县古州镇河边二路29号 |
土地证号:榕国用(2006)第474号 |
阳克文、阳克武 |
登记机构:榕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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