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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刘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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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28836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9-18 16:00: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榕江县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刘延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榕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电话:0855—392136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刘延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榕江县古州镇五榕中路1号

榕国用(2000)字第0213号

刘克志

2

刘延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榕江县古州镇五榕中路1号附1号

榕国用(2000)字第0213号

刘振燃

3

刘延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榕江县古州镇五榕中路1号附2号

榕国用(2000)字第0213号

刘克锋

               

登记机构:榕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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