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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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3495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2-09 17: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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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黔东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黔东南州统计局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州“三调”工作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村、乡、县、、省5级质量管控体系,历时3年,1.66先后参与调查工作,汇集了181.4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利用状况。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州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329776.50公顷(494.66万亩)。其中,水田217104.06公顷(325.65万亩),占65.83%;水浇地34.04公顷(0.05万亩),占0.01%;旱地112638.40公顷(168.96万亩),占34.16%。全16县(中,黄平县镇远县、黎平县、凯里市、从江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耕地的46.44%。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87590.85公顷(131.38万亩),占全耕地的26.56%;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42185.65公顷(363.28万亩),占全耕地的73.44%。

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090.84公顷(22.64万亩),占全耕地的4.5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578.82公顷(48.87万亩),占9.8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3072.56公顷(184.60万亩),占37.3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4592.52公顷(141.89万亩),占28.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4441.76公顷(96.66万亩),占19.54%。

)林地2323825.50公顷(3485.7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13969.74公顷(2870.95万亩),占82.36%;竹林地23606.74公顷(35.41万亩),占1.02%;灌木林地193588.69公顷(290.38万亩),占8.33%;其他林地192660.33公顷(289.00万亩),占8.29%。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剑河县、天柱县、镇远县、锦屏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林地的64.84%。

)草地11239.54公顷(16.8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566.17公顷(3.85万亩),占22.83%;人工牧草地27.71公顷(0.04万亩),占0.25%;其他草地8645.66公顷(12.97万亩),占76.92%。施秉县、凯里市、黄平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草地的74.83%。

(四)湿地867.08公顷(1.3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16.29公顷(0.02万亩),占1.88%;内陆滩涂850.79公顷(1.28万亩),占98.12%。从江县、镇远县、台江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黄平县湿地面积较大,占全湿地的81.93%。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6856.07公顷(115.2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550.65公顷(3.83万亩),占3.32%;建制镇用地13655.24公顷(20.48万亩),占17.77%;村庄用地55307.04公顷(82.96万亩),占71.96%;采矿用地4317.92公顷(6.47万亩),占5.6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25.22公顷(1.54万亩),占1.33%。

(六)交通运输用地42275.14公顷(63.4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07.37公顷(1.21万亩),占1.91%;公路用地17268.21公顷(25.90万亩),占40.85%;农村道路23829.93公顷(35.75万亩),占56.37%机场用地341.78公顷(0.51万亩),占0.81%;港口码头用地14.54公顷(0.02万亩),占0.03%;管道运输用地13.31公顷(0.02万亩),占0.03%。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880.55公顷(68.8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901.79公顷(38.85万亩),占56.45%;水库水面16218.39公顷(24.33万亩),占35.35%;坑塘水面2336.52公顷(3.50万亩),占5.09%;沟渠768.56公顷(1.15万亩),占1.68%;水工建筑用地655.29公顷(0.99万亩),占1.43%。

二、全专项调查数据

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共13个,坝区内耕地面积8256.47公顷(12.38万亩),其中坡度在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7479.72公顷(11.22万亩),占全耕地面积的2.27%。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分布在天柱县、锦屏县、黄平县、榕江县、岑巩县、黎平县、麻江县等7,其中天柱县、黄平县、锦屏县、榕江县、黎平县坝区内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较大,占全5000亩以上坝区对应面积的83.10%。

石漠化耕地共3750.77公顷(5.63万亩)。镇远县、施秉县石漠化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石漠化耕地的88.62%。

78.34%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9.60%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8.68%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2.21%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1.17%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6度以下(含6度)相对平缓的土地主要分布在黎平县、天柱县、锦屏县、岑巩县、凯里市、黄平县,占全6度以下(含6度)土地的56.57%。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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