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输局:
沈黔枝代表在黔东南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沿公路沿线通道建设的建议》(第152J172号)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电力规划规范,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架空的电力线路路径选择,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应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并应避免跨越建筑物;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我州地形环境复杂,电力设施建设不仅可以选择沿道路敷设,也可以沿河渠、绿化带架设,需要因地制宜的进行选择。对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则需要预留电力通道空间,纳入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我州正在开展州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与州内重大电力设施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同步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加强与供电部门对接协调,为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提供要素保障支撑。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