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胜锦)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67318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3-28 18:03:24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榕江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胜锦) |
权利人 杨胜锦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榕江县八开镇八开村五组 ,不动产证号为榕八集用(2003)51号,宅基地使用权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胜锦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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