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十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榕江县忠城镇石匠冲砂石厂信访件办理中实施的整改治理部分区域生态修复区边坡较陡,未达到设计要求,铺设草皮部分发黄干枯。”整改任务(对应州级整改方案第十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反映。联系电话:0855-8655039;地址:凯里市友庄路12号。
附件:
公示附件: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十项)完成情况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