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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5年度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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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州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检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黔东南州2025年度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监管内容

(一)测绘资质巡查。检查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施等是否符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专业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专业技术人员真实情况。检查测绘项目备案、测绘资质年度报告、测绘活动开展等情况。

(二)测绘成果汇交检查。检查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和“零汇交”报告落实情况,查验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汇交凭证,检查成果接收、审核、保管过程的保密制度落实情况。

(三)地理信息安全检查。检查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申请单位的涉密数据管理情况,包括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生产、保管、利用等安全隐患风险情况。检查电力、能源、交通、水利水电等领域申请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数量大、批次多的单位涉密数据安全使用与管理情况。

(四)公开地图使用检查。检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公开地图管理情况。核查经审图配号的公开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情况。抽查酒店、图书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以及网站、刊物等登载、展示地图的合规情况。抽查移动互联网APP 展示、登载互联网地图情况。

(五)测量标志巡查。检查测量标志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巡查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经批准迁建的重点保护类测量标志重建完成、质检及验收情况。检查北斗导航定位基准站、其他永久性测量标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情况。

(六)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检查对《测绘行业安全生产行为指南》学习贯彻落

实情况。检查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保密室(档

案室)是否符合国家档案业务规范的“八防”相关要求,检查外业人员是否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二、综合监管实施

2025年全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工作由州自然资源局领导,州、(市)二级组织实施。各县(市)自然资源负责本辖区综合监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上报、发布,并配合完成本辖区省级州级抽查工作。

(一)测绘资质巡查、成果汇交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州自然资源局抽取全州20%以上测绘资质单位,开展项检查。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抽取本辖区5家以上(少于5家的全部抽取,同一单位不重复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三项检

(二)地理信息安全检查。自然资源抽取全州5家以上涉密测绘成果申请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安全情况检查。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抽取本辖区1家以上涉密测绘成果申请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安全情况检查。对本年度已开展成果保密检查的单位不再重复检查。

(三)公开地图使用检查。州自然资源局抽取全州8家以上书店、图书市场等开展公开版地图检查,全面检查2024年级地图审核已公开的地图,同步检查级有关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的地图使用情况。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抽取本辖区2家以上书店、图书市场等开展公开版地图检查,同步检查县级有关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的地图使用情况。对于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追溯地图编制、送审等情况。

(四)测量标志巡查。州自然资源局抽取全州2个以上县(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测量标志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检查,实地巡查不低于10 个测量标志。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实地巡查本辖区5个以上测量标志。抽查2024 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需要重建的测量标志情况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对本级检查中现场无法整改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应予以通报,并将相关违法线索情况移交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贵州省测绘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州级检查组成员

长: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万祖勇 州局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人

杨显红州局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工作员

潘齐平州局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工作员

联络员:杨显红联系电话:0855-8241346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9月至10月,州、两级实地检查,级对)级综合监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10月至11月,开展工作总结。各县(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10月20日前报送至州自然资源局,同步报送《2025年度市(州)级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州自然资源局汇总上述材料后于10 月31日前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三)12月,州、县公布检查结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被检单位认真填写《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3),提前准备好检查清单及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规范涉企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务必严格遵守中央八

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不得违反工作、生活纪律,综合监管

实施中不得妨碍被检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附件1.2025年州级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xlsx

附件2.2024年市(州)级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doc

附件3.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docx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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