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29 23:06 字体:[]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州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把稳法治政府建设方向。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黔东南州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读本和重点党内法规、国家重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重点政策文件纳入学习范畴。二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重点解读。将一法两条例呈送州政府领导学习,并将一法两条例发到各县(市),确保了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三是举办全州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信访工作培训会。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州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同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2023等。五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我局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同时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集中测试,并将集中测试成绩报州司法局备案。

(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及时更新公布《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3年版)》。严格按照《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所有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先通过局内部合法性审核,再按程序报送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2023年度,我局已按程序形成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按照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3度,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5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管理事项中的依法服务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2023,法律顾问共审查局合同和法律咨询函34份,提供法律意见书34份,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 3件,提供其他相关法律咨询服务35余项。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及时答复申请人,2023年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29份,期限内答复率为100%有效推进我局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和新申领工作,我局共80人持有行政执法证,1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人员配备齐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度,我局行政执法立案7件,结案2件(其中1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处理),均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音像记录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工作要求开展执法工作。我局设有政策法规科作为法制审核机构,严格按照《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我局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023度,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共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3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部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2023年,我局被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通报表扬为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加强土地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口。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耕地保护百日攻坚行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切实推动两降一升一是将推进依法行政纳入《2023年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工作要点,扎实推进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我局按照《黔东南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系工作办法(试行)》《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操作流程(试行)》,积极与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双向沟通制度,畅通会商渠道,积极与起诉人开展诉前、诉中协商,将行政争议及时化解。三是严控土地征收风险。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降低土地征收批复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风险。我局制定印发了《征收土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实施方案》,对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段、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签订比例、拟被征收土地权利人无法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协议材料归档留存以及工作职责作了规定。四是强化权属争议化解。我局积极配合州林业局、州委政法委等单位深入县级召开指界现场会、纠纷调处会积极化解林权纠纷事项,积极推动山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五是提高出庭应诉率。2023年度,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切实解决了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问题。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利用“4.15”国家安全日、 “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2023年初,审定了《黔东南州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工作要点》以及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教育。2023年度我局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干部职工理论集中学习9次。三是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进一步坚定思想、锤炼党性、提升本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党组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四是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定期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紧盯自然资源领域廉政风险点,坚决遏制违法乱纪问题发生,切实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学用分离、学用脱节的问题仍然存在,依法行政能力需不断提升。二是思想认识仍需提高,执行力有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缺乏系统学习和深入思考,未能很好的将理论学习与自然资源履职紧密结合,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仍有差距。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整体法律素养积极指导执法人员认真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向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发展。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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