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立法法》规定和授权,起草本州土地、矿产、测绘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州实际,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测绘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贯彻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控制全州建设用地总量、土地供应结构及矿权总量、矿产资源应结构,组织资源要素市场分析,研究制定产业和区域的供地政策、矿权设置政策。
(3)根据省级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州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审查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参与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乡镇、区域总体规划,参与重点项目的相关审查。
(4)对本州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资源,直接查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统筹协调本州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矿产资源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矿权权属和地质灾害纠纷;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5)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同意征地和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管理;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地后河土地整治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土地整治工作。
(6)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与土地证书查验以及城乡地籍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7)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城镇基准地价评测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农村计提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建立和监督管理土地交易市场。
(8)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采矿权审核上报及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审查本级发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矿产品运销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培育和管理矿业权市场。
(9)负责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地质勘查纠纷,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编制和审查地方勘查项目申请书,对勘查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
(10)负责地质环境及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州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1)管理基础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则会等工作,负责工程测量、房地产测绘及其他测绘的行业管理;协助对本州内测绘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本州测绘成果保密监督管理以及测绘成果目录(副本)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对本州地图的审核上报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规费和价款,监督矿产开采企业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13)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科级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4)负责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同级职务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的绩效考评。
(15)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制度;牵头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会同林业部门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
(16)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7年度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人事教育科;3.政策法规科;4.行政审批服务科;5.规划与耕地保护科;6.土地利用与地籍管理科;7.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管理科;8、纪检监察室。)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纪检组长1名;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科员级及其他4名。
其他事项:一是保留凯里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二是所属事业单位有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州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州地质公园管理局、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州土地开发中心、州矿权储备交易局、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州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导中心。三是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州土地估价事务所。
3、部门人员构成:2017年度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38人,实有人数在职119人,财政拨款人114人、自收自支事业5人。(其中局机关22人行政、机关工勤1人、侗乡大健康1人,12人参公、44人事业,所属事业单位工勤2人;开发区行政4人、事业工勤2人、机关事业4人、22人事业、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1人、开发区自收自支事业4人),退休人员22人。本年度局机关行政增加3人,局机关工勤岗减少1人为退休;执法支队参公增加1人;州土地收储中心增加1人。开发区国土分局遴选事业2人;新招考事业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本年度部门收支总预算额1489.13万元。本年度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内容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47.08万元,占总收入77.03%;商品和服务支出293.60万元,占总收入19.72%,离退休费48.45万元,占总收入的3.25%。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支总预算额1489.13万元,比上年度收支总预算额1233.03万元增加20.77%,其中本年度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98.63万元,比上年度人员支出917.89万元增加19.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职工8人导致福利工资增加;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年度293.60万元比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年度268.31万元增加9.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本年度离退休费48.45万元比上年度离退休费46.83万元增加3.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名退休职工。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的构成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146.41万元,占总收入76.98%,其中:基本工资及津贴898.45万元,占总收入60.29%,住房公积金105.37万元,占总收入7.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26万元,占总收入9.62%;商品收服务支出293.60万元,占总收入19.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2万元,占总收入3.30%,:其中:退休费48.45万元,占总收入3.25%;遗属生活补贴0.67万元,占总收入0.04%。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1490.99万元.
其中一般公用经费293.60万元预计列支明细如下:
办公费18.20万元、印刷费8.32万元、咨询费5.68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9.10元、劳务费5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包含职工车补)44.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包含党建经费、残疾保险金、帮扶资金)53.41万元。
人员经费1197.39万元预计列支明细如下:
基本工资381.48万元(为全局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89.68万元(为公务员津贴补贴和附加改革性补贴)、奖金31.79万元(为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275.12万元(为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及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12万元(为全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19.71万元(为社聘人员工资)、抚恤金0.67万元(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生活补助48.45万元(为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公积金105.37万元(为全局职工公积金)。
(2) 、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627.72元。
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627.72元,全是上年项目支出结转627.72万元,本年度无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收入。上年财政拨款结627.72万元,为州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453.54万元、黔东南州“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50万元、土地整治项目踏勘等指标46.71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入住办公专项经费0.49万元、州矿权储备交易局工作经费23.95万元、土地资源调查2.04万元、办公大楼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0.4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4.87万元、矿环科2016-2020年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经费35.70万元。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07万元,比2017年度下降20.5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因我州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我局2018年度无公务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计同比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预算下降28.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的相关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出差尽量乘坐火车、公共汽车、高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接待费9.1万元,预计同比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下降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因我州州本级2018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627.72元,一是州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453.54万元,业务部门抓紧验收,计划2018年10月前拨付到位;二是黔东南州“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50万元、已完成验收,计划2018年3月拨付;三是土地整治项目踏勘等指标46.71万元、为开发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为项目整治验收、踏勘工作实施提供后勤保障;四是下属事业单位入住办公专项经费0.49万元和办公大楼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0.42万元,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计划8月支付;五是州矿权储备交易局工作经费23.95万元,为矿权局工作经费,为矿权项目验收、踏勘工作实施提供后勤保障;六是土地资源调查2.04万元,为土地调查变更工作经费。七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4.87万元、为地灾灾害巡查、防治专项工作经费;八是矿环科2016-2020年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经费35.70万元,现省厅正在验收,计划2018年3月底支付。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93.60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5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53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9.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