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以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努力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奋力赶超、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州、城镇活州、旅游活州”主战略, 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现将过去五年工作及201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过去五年工作
(一)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增效。 一是 土地和矿权资产效益充分显现。2011-2015年, 全州 实现土地、矿权出让收入共151.96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373.84%,为全州建设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是 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全州获批建设用地12781.34公顷( 其中:城镇用地6018.54公顷、工业用地2894.68公顷、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用地3833.34公顷 ),比 “十一五”时期增长548.46%, 获批建设用地面积为省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总量的428.97%,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1.9%。供应建设用地 4044 宗,面积 11879.26 公顷,有效保障了“凯麻同城化”等重点规划区域,凯里黄平机场、沪昆高铁、三黎高速公路等重大 交通能源水利 建设,凯里滨江道路系统等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丹寨县兴富祥装备制造业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以及“6个20”工程和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 三是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增强。 矿 产资源整装勘查取得重大进展, 共计投入勘查资金7594.25万元,比“十一五”时期增加93.4%。铝土矿资源量由300多吨增加到7000多万吨,重晶石矿资源量由1.08亿吨增加到2.3亿吨,煤矿资源量由8000多万吨增加到1.88亿吨,新增钒矿资源量163万吨、白云岩资源量3.6亿吨、饰面石材资源量 1.5亿立方米 。同时,加强 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了矿业规模由小向大、技术水平由低向高转变,矿山生产规模从2010年的1003万吨/年提高到2015年的2123.2万吨/年; 四是 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共享服务不断加强。 全州 16个县市地理国情普查内外业工作已全部完成,普查成果通过质量预验收。完成了 “数字凯里”建设项目区的航拍、数据影像加工和外业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
(二)保护资源,夯实粮食、生态安全之基。 一是 耕地保护与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政府 主导负责 、部门 联 动监管、社会 共同参与 的共同责任机制已初步建立 。 按照连片整理、规模经营的思路, 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与农业产业化结合工程,促进了全州蔬菜、茶叶、中药材、烤烟、蓝莓等农业产业化发展。 2011年来,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541个,整治规模82.54万亩,预计新增耕地21.31万亩,预算投资19.27亿元(其中:争取到省级土地整理项目65个,省级补助资金 10.3 4亿元,争取到的项目数和资金量在全省排名前列)。 耕地总量始终保持稳中有增,截止2014年末, 全州耕地保有量 638.83万亩, 耕地面积比2010年末增加69.84万亩,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86.16 万亩, 为全州粮食增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 进一步加强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 。从严控制占用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审批, 按照“六个严禁”、“三个不能”要求对坝区耕地实施保护。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优化坝区建设用地方案, 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和区域农业发展优势,开展坝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坝区耕地,将坝区核心区作为 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进行规划 , 从严控制占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审批。根据 2014 年变更调查数据计算,我州现有千亩以上坝区 70 个,面积 160.22 万亩,占全州耕地总面积的 25% 。其中万亩以上坝区 7 个,面积 9.5 万亩,占全州耕地总面积的 1.48% ;五千亩以上坝区 12 个,面积 8.27 万亩,占全州耕地总面积的 1.29% 。 三是 生态国土建设初见成效。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监管使用, 州级保证金缴存累计突破1.2亿元, 治理矿山23个,动用保证金1710万元, 治理面积1000余亩,矿山环境明显改善。
(三)服务 民生 ,维护群众权益尽心尽力。 一是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2011年以来,全州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640处,其中详查隐患点1243处,隐患点总数比“十一五”末的764处增加876处。全州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8起、避让转移335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6598.5万元。特别是凯里市龙场镇鱼山村因余凯高速修建隧道引发地面塌陷等大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成功,紧急撤离及时,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二五”期间,全州共争取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83个,资金1.86亿元,其中应急资金由“十一五”期间的560万元增加到“十二五”3066万元,增长447.5%;治理资金由“十一五”期间的5994万元增加到“十二五”15549万元,增长159.4%。同时, 积极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 , 对全州受地质灾害威胁50人以上的444处隐患点,均开展了应急处置演练,参加演练人数6.7万人,总投入资金183万元,完成率100%,进一步提高了我州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 是 坚持做到民生用地优先保障。全州共 落实民生用地2522.1公顷,占获批建设用地总量的21.9%,为民生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建成 扶贫 生态移民用房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生态移民房1.8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面积351.27万平方米,建成保障性住房7.39万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32万户;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个、垃圾填埋场11个、敬老院24个。 三是 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先后选派15名干部到台江县、三穗县参加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工作。共在帮扶点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个,投入项目资金1600万元。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帮扶项目12个,投入帮扶资金36万元,促进了帮扶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 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全 州国土 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州局清理后保留不能进一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6项,服务类事项14项; 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先后投入资金260余万元, 建成了 移动远程办公平台、 “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视频会议系统, 创新了管理服务手段, 实现审批提速和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决策实施程序,对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等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二是 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坚持查防并举,2011年来, 全州通过巡查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843件,涉及土地面积363.25公顷(耕地面积198.36公顷),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340件,涉及土地面积191.63公顷(耕地面积94.69公顷), 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1宗,涉及土地面积 1057.97 公顷(耕地 426.27 公顷),收缴罚没款 7539.07 万元 ,制止矿产违法行为187件, 将49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责任人移送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特别是州级直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件,进一步提高了土地执法的严肃性和震慑性。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1至2015年全州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均实现了低于10%的控制目标。其中在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验收中,我州综合得分103分,在全省排名第一。 三是 强化执行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的执行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全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调研等工作。 认真办理 人大代表的建议 , 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共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157件 ,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做到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
(五)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 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 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 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1年来,全 州国土 系统共开展警示教育78次,受教育人数2440余人次。针对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易发高发的态势, 加强对用地审批、矿权出让、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对一些重大、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给予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年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部门服务意识和队伍凝聚力、公信力不断增强。 二是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责任,不断深化“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效能型”班子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领导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和科学民主决策管理,发挥了班子的整体功能,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的执行力明显增强。以提高工作能力为重点,有组织地培训、培养干部。2011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52次,培训干部982人次。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干部交流。通过民主推荐的形式,在全州系统内 提拔和交流任用了101名干部。 通过公开招聘、遴选等方式,引进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29名。
二、2015年工作总结
(一)保障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 是 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今年获批建设用地1283.2201公顷( 其中:城镇用地 849.2571公顷、 工业用地 355.5869公顷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用地43.6186公顷 )。供应建设用地572宗,面积1509.11公顷,有效保障了“凯麻同城化”等重点规划区域和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二是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增强。积极实施 矿 产资源整装勘查,从江南加地区铜多金属矿、从江吉岩体外围铀矿2个 贵州省2015年度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基础性战略性项目。编制完成了《黔东南州砂砂石土开发规划(2014—2020年)》,完成采矿权出让9宗:麻江县杏山镇谷羊村杨柳冲水泥用石灰岩矿,从江县洛香镇佰贰水泥用灰岩矿、锦屏县固本乡长沟饰面用板岩矿6个采矿权,岑巩县姚家林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 耕地保护与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草拟了《 关于强化耕地保护行政责任追究措施的通知》,待州人民政府审定后下发实施。 与各县市签订了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列为主要考核内容。 严格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凡选址占用五千亩及万亩以上坝区耕地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分别由州局和省厅进行实地核查,防止各类建设用地项目盲目占用坝区耕地。 二是 积极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 制定了《黔东南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优先将1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城镇周边、交通沿线、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三是 加大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按照连片整理、规模经营的思路,将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与农业产业化、 示范小城镇、旅游景区建设、美丽乡村等项目相结合 。全州获批实施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10 个,建设规模面积 61.87 万亩,整治耕地面积 47.15 万亩,预计新增耕地 1.08 万亩,项目投资 10.98 亿元。
(三)国土资源管理 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 全面 推进 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制定了 《黔东南州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 全州16个县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专项经费 538万元 。我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应发证3728宗,已发证3728宗,发证率10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应发证14414宗,已发证9869宗,发证率68.47%;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应发证726397宗,已发证641913宗,发证率88.37%。 二是 稳妥推进城乡统一用地市场改革。 拟定《 开展示范小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房地一体精细化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 开展 房地一体精细化确权登记工作试点 , 三是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 拟定了《 黔东南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州推进三年行动方案》,拟于近期下发各县(市)实施。
(四) 服务社会民生积极主动。 一是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起、避让转移1760余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807.5万元。 积极实施 42个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纳入省政府集中重点治理的32所学校工程治理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完工29所,正在施工3所),7所搬迁撤并学校项目全部开工(其中:竣工5所,正在施工2所)。我州剑河“3.30”地震、雷山“5.27”洪灾、凯里“6.1”洗马河华联路上体崩塌发生后,我局积极主动履职,第一时间协调有关单位和专家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 是 坚持民生用地优先保障。落实民生项目用地 100公顷,占获批建设用地总量的9.7%,为 全州 保障性住房、救灾、生态移民、村民建房等民生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 三是 注重倾听和解决民众诉求 。严肃查处违法征占农民土地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 , 妥善调处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共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办结20件, 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
(五)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管理, 对全 州国土 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州局清理后保留不能进一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6项,服务类事项17项。 二是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察机制,与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 。 坚持查防并举, 共核查、处理违法线索 22 件,立案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4件、挂牌督办县(市、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42件, 进一步提高了土地执法的严肃性和震慑性。积极开展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巡查,实行周报告制度,对违法占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行为,督促县市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按时完成图斑核查、卫片督查、数据录入、数据审核上报等各阶段工作,全州最终上报省厅的违法占耕比为5.99%, 实现了低于10%的控制目标。 三是 加强制度建设。 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制定下发了 《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六)基础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施 评估 工作, 州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和规划评估报告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现正在依据规划评估报告对指标进行预安排。 二是 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完成了全州国土资源系统200余人的“电子政务平台、一张图平台、综合业务监管平台”综合培训,形成了以电子政务平台、“一张图”平台、综合业务监管平台为一体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全年 网上办理文件共计 4 万余件,门 户网站发布信息量达 1500 余条 。同时, 配置 了全省首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实现了内业审核、实地检查、动态监测、远程会商、协调指挥等功能,形成了“科技+制度”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顺利 召开视频会议19次,节省各类会议开支60余万元。 三是 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共享服务不断加强。 全州 16个县市地理国情普查内外业工作已全部完成,普查成果通过质量预验收。完成了 “数字凯里”建设项目区的航拍、数据影像加工和外业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云平台数据对接。
(七) 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 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 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 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3名违纪干部进行了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部门服务意识和队伍凝聚力、公信力不断增强。 二是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责任,不断深化“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效能型”班子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领导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和科学民主决策管理,发挥了班子的整体功能,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的执行力明显增强。以提高工作能力为重点,有组织地培训、培养干部。共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4次,培训干部310人次,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15次。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干部交流。通过民主推荐的形式,在全州系统内 提拔和交流任用了5名干部。
在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全州国土资源工作也呈现了一些 特色和亮点 。 一是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37个关于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业务管理、内部管理等实用管用的制度和 长效机制,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 各项业务工作呈现新亮点。不断创新执法手段,配置了全省首辆执法监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在线执法监察监管系统试点, 积极开展 无人机航拍试飞 和 无人机引进工作, 提高了执法监管水平; 2013年 与凯里市政府成功承办了规模空前、参演部门及人数最多,科技含量最高的贵州省地质灾害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州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2013年揭碑开园 ;积极推进 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台江县、雷山县列为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试点县,成功实施了凯里市大十字、体育馆地下空间开发。在岑巩县率先开展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 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节约集约用地; 不断创新耕地保护方式,剑河县推进村级土地民主管理,以“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部份县市耕地保护意识淡薄,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体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为便于招商引资和降低建设成本,据统计,全州有15.75万亩25度以下坝地耕地划为允许建设区,占耕地保有量的2.46%;有62.13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划为耕地来进行保护,其中有18.43万亩划为基本农田,占全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3.81%。致使近年来 部份非农建设占用坝区优质耕地,2011年来,全州获批的建设用地中,耕地面积为6.3万亩,占获批面积的36.74%;全州坝区耕地已有8131.6亩被建设占用,占坝区耕地面积的3.24%。坝区耕地面积减少较多、较快,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坝区耕地刻不容缓。
(二)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难度加大。 随着社会投资需求强劲增长,国土资源违法现象有激增之势,执法监察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加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 执法环境不优。由于国土资源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在查处重大或招商引资企业违法案件中难免出现“不敢执法、怕执法”的尴尬局面。2011年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违法占案件总数的37.83%,涉及面积占案件总面积的95.69%。同时,执法队伍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仍为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执法过程中一旦带来行政诉讼,就会导致败诉,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不符。 二是 执法手段偏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有制止权,无强制执行权。对于正在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只能现场宣传教育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如果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缺乏有效制止的手段。与林业、渔政等具有强制执行权的部门相比,执法手段偏软。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般的土地违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约需2至3个月的时间,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的甚至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才能结案。执法程序和司法受理环节复杂,按程序依法实施到位,违法建筑基本上已建成,给土地违法案件的执行带来难度。 三是 执法不严。部份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很好地 履行监管职责, 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底数不清、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协调不力、重巡查轻制止,甚至存在着严重的失职渎职现象,致使土地违法行为呈蔓延趋势。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土地粗放利用、闲置浪费现象依然存在, 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外延式扩张的“摊大饼”现象,以及宽打窄用、供地率偏低等问题。2014年全州供地率仅为31.43%,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1平方米,超出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21%。同时,各县市在土地供应中,不按产业配套选择引进项目,没有严格核定用地规模和约定土地用途和投入、产出指标,致使单位面积土地产能小,土地综合利用效率较低。
(四)项目建设推进较慢。 从我州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情况来看,实施进度较慢,主要表现在: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前期调查不充分, 项目设计不够合理细致, 资金管理不规范, 实施过程中监管不严,致使项目完成质量不高,进度缓慢。2011年来,全州实施土地整治项目 541个,目前只验收项目165个。
(五)国土资源干部交流任用机制不畅。 在现行国土资源 双重领导的 管理体制下,国土资源干部到系统外多岗位交流锻炼机会较少。自2011年以来,仅有12名干部交流到系统外任职。其中,平级和提拔交流副县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提拔交流为副县级干部的有2人,占全系统正科级干部的2.9%;正科级干部平级交流和副科级干部提拔交流的有8人,占全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3.9%。同时,受干部遴选和调任政策限制,系统内干部在州局与县局之间、县局与县局之间交流不畅,一些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发展空间明显变窄,导致干部进出难、交流管理难,队伍建设滞后于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十三五”期间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我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大,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我州的发展形势,现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维护城乡居民国土资源权益保障民生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用好土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红线、保发展”的原则 。正确处理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间的关系。
2.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实际,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地勘项目,突出抓好州内重晶石、石材、金矿、地热等重点和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资源经济的基础作用。
3.坚持“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一是要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优化配置资源。
4.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抓好国土资源重点工程的实施。
5.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 。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积极盘活存量,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6.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做好土地的复垦整理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
(三)发展目标
1.耕地保护目标 。到 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64.75万亩以上,稳定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3.9 万亩不减少,保护率达85.68%。继续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在“十二五”的基础上,整治耕地面积增加一倍以上 。
2.建设用地目标。 根据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到 2020年全州新增建设用地30.3万亩,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3.15万亩。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从粗放到节约、集约的转变,初步建立安全、稳定的矿产资源保障、供给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地勘项目,加大地方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国家投入与社会投资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勘查投入机制。围绕州内石材、重晶石、金矿、地热、页岩气等重点和优势矿产资源,集中力量实施整装勘查,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促进将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4.国土资源要素市场目标。 进一步完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土地市场化配置比例提高到70%,规范园区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采矿权审批,加快矿权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矿业信息系统,建立矿权市场信息发布、查询制度。经营性用地与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率达 100%。培育和规范测绘市场,完善测绘资格审查制度。
5.国土资源管理目标。 大力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力度。强化批后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浪费国土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一些单位、个人无视法律的行为,争取全州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100%。
6.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规划期内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防治职责,完善群策群防网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主管、行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四)推进措施
2016-2020年,是我州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黔东南州“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全州国土资源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1.发挥规划龙头作用。一是合理利用规划。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二是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建立我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推动“多规合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要求,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用地计划州级统筹机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思路,优先保障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技术落后、产能过剩、投资强度较低的项目用地 。 大力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根据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引导农村村民向居民点聚集建房,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为城镇发展拓展用地提供指标来源。
2.加大资源基础管理和调控作用。一是土地资源调查评价 。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全面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的全覆盖;全面完成国有土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构建“主体明确、现状清楚、价值显化、权利明晰”的完整地权体系;全面开展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各县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全州千亩以上耕地大坝保护示范区和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千亩以上坝区耕地的,从严审批。 三是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国家、省、州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保障高科技、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加快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加大“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力度,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供地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单位用地产出标准,保证项目用地按规划、计划和用地控制标准供地。推行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充分利用建设项目预审、农用地审批等手段,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3.科学发展矿业经济。一是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 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 按照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关停,规划限采区内的矿山收缩,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聚集的要求,加强对砂石土矿的开发管理,提高砂石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强矿山企业竞争力。 二是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大调查项目及省级整装勘查项目,大力引进商业勘查资金,通过财政投入、合作勘查等模式,加大州内重晶石、饰面石材、页岩气、地热、多金属矿等重点优势矿种的勘查力度,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 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 。严格采矿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出让矿业权。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完善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 四是发展矿业经济。 一是延伸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积极鼓励发展采、选、冶一体化的资源开发性企业。二是推广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低碳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三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坚持矿山环保优先方针,建设生态矿业的总目标,以积极推进生态矿山建设和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开采为途径,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以重点治理区和重点治理工程为着力点,加强关闭废弃矿山环境的治理。
4.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一是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二是 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三是 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违法征占农民土地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稳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不断探索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 四是 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防。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四个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要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落实各项防灾措施。以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逐步实现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制度化。
5.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 整合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完成地质灾害三年行动计划所确定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任务。 二是 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防治职责。 三是 建立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应急管理机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以及群测群防等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6.推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和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7.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设全州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等数据库,完善全州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系统、全州矿产勘查数据库和全州地质资料目录等数据库.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 。 二是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服务。 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服务,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基于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整合各部门相关联业务数据,即规划数据、不动产、自然资源数据等,向州直各部门提供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三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研究。 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制、经济、产权、规划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对国土资源管理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或难题,提出可供决策参考的建议,定期提交相应问题的研究报告,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政府决策提供及时的、信息丰富的、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