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秀珍委员:
您在黔东南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除农业设施用地占补平衡限制,充分释放耕地种植潜力的建议》(第21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赋予高标准农田建设法定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04年新世纪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此后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先后就建设“基本农田”“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等作出部署。2009年以后相关要求统一表述为建设“高标准农田”。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各地及农业部门提升耕地质量,分别组织实施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等项目,建成后一般都称为高标准农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耕地保护建设,明确指出,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更要提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强调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为统筹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原来分散在有关部门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统一归并到农业农村部,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农田建设管理新体制,优化建设布局、完善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标准、强化项目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有效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为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各部门职责,确保建设过程顺利推进。2023年2月28日,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黔东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中共黔东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黔东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黔东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了由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谭海,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谭夔任组长,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州农业农村局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上图入库、统计汇总等工作;牵头组织定期督导检查各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内容,总结经验成效,组织宣传等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州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州财政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和使用监管;督促各县市及时支付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督促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支持各县市申报农业现代化等基金项目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工作。州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变化地类纳入当年变更调查;负责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旱改水”等指标的核定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占用一般耕地的进出平衡协调工作;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评审、督导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州水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加快推进罐区改造和水网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灌溉水源保障全覆盖;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评审、督导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州乡村振兴局:配合州财政局指导各县(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做好金融和保险支持。
二、解除农业基础设施用地占补限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有必要根据本级政府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为此建议:
一是在充分尊重老百姓意愿的前提下,在高标准农田设计过程中把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废弃的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纳入实施地块恢复成耕地,形成“进出平衡”指标,该部分指标不仅可以用于解决所在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占用耕地问题,节余指标还可以用来保障县域内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设施时占用耕地问题。同时,在仍然有节余指标的情况下可以用来流转,流转收益可以用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例如岑巩县大有镇腊恰畈村2021-2022年度制种大县项目为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项目,通过将项目区内低效园地等地类进行恢复,项目产生进出平衡指标水田516亩、旱地61亩。
二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占用耕地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的,可以通过有偿调剂或者向县级政府申请统筹解决。
三、制定严格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目前,州农业农村局正在编制《黔东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2030年)》,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摸清全州耕地现状和建设需求底数,分析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建设内容、投入标准等,为科学有序指导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各县(市)编制规划与省级、州级规划衔接一致,形成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同时要求各县(市)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对接和图斑比对等工作,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尽量控制占用耕地,确保耕地“进出平衡”。组织落实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农民代表对设计方案进行“六方会审”的审查要求,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可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局将积极向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级呼吁,希望上级部门能给予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占用耕地问题放宽政策。二是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时,严格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及图斑比对,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