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精豪委员:
您在黔东南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的建议》(第22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2017年10月,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东南州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彰显民族文化特色风貌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相关制度,强化了制度对城市风貌和城市公共空间的管控和引导。明确指导了城市开放空间系统组织,以及对居住区、中心商业区、旅游度假区等主要功能区环境改造的目标、原则和对策。根据城市各类人文活动,确定城市公共空间的社会活动性质、内容、规模。强化了公共空间与建筑群体形态设计等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内容,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强制性指标体系,强化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约束和管控,通过建筑形态、天际线轮廓、道路景观、场所景观、滨水空间利用与打造、视线通廊预留等引导性指标体系,增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引导。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在新型城镇化等专项规划中落实
一是加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引领。将“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品质品位”作为独立章节纳入我州“十四五”国民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升绿色城镇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功能,建议一批环城林带、街头绿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打造山水城市、园林城市。”为我州“十四五”城市公共空间改善和提升指明方向、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的指标化落实。将城市公共空间主要指标纳入我州“十四五”国民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全州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80%”。
(二)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要求,我州州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有序推进,严格按照《贵州省市(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通过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构建蓝绿开敞空间,指导县(市)提出开敞空间的规划目标、布局原则,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加强重要水体和绿地的管控。完善绿地与开敞空间总体布局,明确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分钟步行可达率等指标。深化中心城区通风廊道、隔离绿地和绿道系统等的布局和控制要求。鼓励结合城市更新拆违建绿、留白增绿,增加城市绿地。通过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严格执行规划编制技术标准、规范,落实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要求。目前,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规划公示、专家论证、州空规委(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已提请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全州16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完成阶段性成果和规划公示,正在有序推进规划审查、报批。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建立健全了规划委员会制度。各县(市)原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了城乡规划建设审查审议职能,很好地完成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强化了规划委员会制度对城市公共空间等方面审查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公共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拥有公共空间的权力。2019年国家机构改革,推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延续和丰富了原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将继续为城市公共空间审查等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的常态化落实。以“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实施“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为抓手,结合贯彻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等,将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纳入新型城镇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全州新增城市道路41公里;新增城市绿道22.02公里;新增建成社会公共停车位2966个;新增改造城镇供水管网241.9公里,建设城市(县城)雨水排水管网53.63公里;新增建成城镇燃气管网65公里。2022年全州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39公里;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4224个;新增和改造公园绿地面积70公顷、绿道50公里,新增林荫路38公里。
(三)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按照城镇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持续统筹推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建设,美化城市空间,提升人居环境。截至2022年底,建成各类城市公园95个,小微公园130个,绿道421公里;全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14%,建成区绿地率38.26%;凯里市、施秉县被命名为“贵州省园林城市(县城)”,黄平县旧州镇、凯里市下司镇被命名为“贵州省园林城镇”。2023年,全州计划新增公园绿地35公顷、小微公园8个、城镇型绿道6公里、郊野型绿道6公里、林荫路27公里、改造公园绿地15公顷。同时,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考核。将园林绿化建设纳入了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行动工作要点,每月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并将城区绿化覆盖率指标纳入了新型城镇化考核。
(四)加强对各县(市)的城市空间监督管理,实现县城空间的管控。将县城风貌特色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设计相关控制指标及形态体列入土地出让时出具的规划条件,强化对风貌建设和公共空间的管控和引导。严格依据已涵盖城市设计管控内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加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竣工验收等“批前”—“批后”全过程的审批管理。
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加强批后规划实施与管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优势,强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强化规划许可制度管理,指导各县(市)做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塑造和管理。同时,将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核心指标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体系,共同推进高质量、高品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