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见强代表:
您在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榕江县开展新一轮锑矿找矿和采矿战略行动的建议》(第152J2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榕江县锑矿基本情况
(一)资源分布情况。榕江县锑矿主要分布在兴华乡~三江乡~塔石乡一带,分为八蒙矿床、摆贝矿床、古飞坡矿床、巫秀矿床、摆居矿床、摆吉矿床、高排矿床、排少矿床、塔石矿床及的牛寨、控乃、脚车矿点。
(二)资源储量情况。经向省地矿局104地质大队了解,榕江县锑矿远景矿石资源量约2000万吨,保有的锑金属资源量约19万吨。
(三)颁证权限情况。2020年5月1日前,锑矿矿业权颁证权限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2020年9月4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7号)相关规定,2020年5月1日后锑矿矿业权颁证权限为自然资源部。
(四)榕江县矿业权设置情况。榕江县设置采矿权3个,目前有效采矿权1个,失效采矿权2个。设置探矿权9个,目前有效探矿权3个,失效探矿权6个。
锑矿作为榕江县优势矿产,合理勘查及开发利用对榕江县及全州矿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支持榕江县开展新一轮找矿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6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印发的《贵州省找矿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黔自然资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榕江县锑矿矿种已纳入省级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省实施纲要安排情况。一是榕江锑矿已被纳入重要特色矿产资源勘查,已列入丹寨—三都—榕江—雷山地区锑矿调查评价项目,同时已列入丹寨—三都—榕江—雷山地区锑矿勘查项目。二是纳入地质找矿科技支撑项目,已列入三都—榕江地区锑矿的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
(二)省实施方案安排情况。榕江锑矿已纳入专项矿产调查和评价项目,工作区域在丹寨—三都—榕江—雷山地区。
(三)州实施方案安排情况。按照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织编制了《黔东南州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2021—2035年)》,并于2022年12月5日印发实施,已将榕江锑矿纳入实施方案。
三、支持榕江县适当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一)我州已将榕江县锑矿富集的兴华乡、塔石乡和三江乡,在《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已调出主体功能区名录,争取下步会同发改部门向上申请调整全州及榕江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二)为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重大政策契机,我州多次向省级部门汇报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优化调整事宜,目前省级部门对调整优化负面清单的政策还未明晰。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优势矿种勘查区块划定及上报工作。一是结合前期勘查成果及矿业权设置布局等情况,组织勘查技术丰富的地质队伍加快对榕江县优势矿产资源锑矿开展勘查区块划定和报送,争取纳入省级新一轮找矿行动布局。二是在开展锑矿勘查上报的同时,同步开展榕江县其他优势矿种的勘查。
(二)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发改和省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和对接,争取调整榕江县矿产资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三)积极搭建锑矿矿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交流平台,寻求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进行开发利用合作,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开展锑矿资源无害化、循环化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开展锑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提高锑矿开发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排放和减轻环境污染压力。
(四)在锑矿资源开发利用中,积极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锑矿开发利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督导锑矿开发利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开采利用管理工作力度,防止锑矿开采利用造成环境污染。
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在黔东南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议案建议办理平台(http://58.16.86.103:8086/qdnrd)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