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
吴明红代表在黔东南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撂荒土地治理的建议》(第152J244号)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对于撂荒地的处理一直都是各级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国家也明确提出要提高农村撂荒地的使用效率。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为了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将交通便利,地势较为平坦区域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丘陵地区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改造。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释放价格信号,健全补贴机制,完善保险政策,加大创业支持,提高种植比较效益。其实在近些年的土地改革中,国家也在逐步通过“土地整治整合”、健全农业补贴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家庭农场扶持、大力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式,提高农村撂荒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农业种植效益。
三是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