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
佘启东代表在黔东南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的建议》(第154J009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安排城镇开发、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空间,重点在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布局,可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在编制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零星分散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空间。目前,我州正在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16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规划草案公示、征求意见、县级专家论证、县级人大审议、州级专家论证、州空规委审查、省级联合审查等程序,现已按照省级要求开展集中审查。全州共217个乡镇,其中纳入县(市)级国土空间总规的46个,待县级规划批复实施;需单独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171个,有58个乡镇总规完成初步成果。全州共2750个村级行政单元,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有2558个,目前已批复350个,正在编制的有1213个,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图入库的89个。
二、强化用地计划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审批和计划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70 号)文件要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用地审批要坚持总量控制、节约集约、分类保障、统筹调剂的原则。自2020年起不再采取因素法机械性分解指标,实行土地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我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管理,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我局指导各县(市)通过明确用地范围、实行用地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合理引导项目集聚布局等方式保障零星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2023年以来,截至4月底全州共获批(审批)457个用地报件,总用地面积3430.462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230.9783公顷,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解决村民住宅需求提供了建设用地支持。如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获得批准,我局将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各县(市)及时组织申报用地手续。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