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生健康局:
刘昌莲代表在黔东南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第154J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正在编制的《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提出,以区域中心城市-区域支点城市、重点县城—般县城、乡镇和行政村为核心,构建四级城乡生活圈,分级引导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前《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按程序报请省政府专题审查,待批复实施。同时,指导各县(市)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衔接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落实分级配置要求。目前16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规划草案公示、征求意见、县级专家论证、县级人大审议、州级专家论证、州空规委审查、省级联合审查等程序,现已按照省级要求开展集中审查。
二、强化用地计划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9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审批和计划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70 号)文件要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用地审批坚持总量控制、节约集约、分类保障、统筹调剂的原则,自2020年起不再采取因素法机械性分解指标,实行土地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我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管理,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重点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直接配置、其他项目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与地方存量土地使用、闲置土地处置、违法用地整改、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奖励指标挂钩。
三、如托育相关项目获得批准,我局将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各县(市)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选址并及时组织申报用地手续。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