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
王昌荣代表在黔东南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生猪养殖工作的建议》(第154J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农村生猪养殖在内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先后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13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1 ] 12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全力做好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协调解决包括农村生猪养殖在内的农业现代化用地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农业现代化用地保障服务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用地要素支撑保障服务相关工作,2021年11月30日我局成立了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用地工作专班,强化州县两级联动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统筹、督促和指导全州农业现代化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4日